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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網報道】據香港橙新聞24日報道,香港特區政府入境事務處(簡稱入境處)今日(24日)宣布有關簽證/進入許可申請的流程調整,自6月19日起,受養人、外籍家庭傭工及學生等簽證申請人必須在申請相關入境簽證/進入許可時申報是否有刑事定罪記錄。
報道稱,入境處稱,繼今年2月22日及27日調整輸入人才計劃的入境申請流程后,將于6月19日起調整其他簽證/進入許可(包括受養人、外籍家庭傭工、輸入勞工、學生、受訓及工作假期計劃)的入境申請流程,申請人必須在申請相關入境簽證/進入許可時申報是否有刑事定罪記錄。
入境處提到,本次調整不包括延長逗留期限的申請流程,也不包括現在已在香港工作的外籍家庭傭工與同一雇主續約或完成現有合約的剩余/延長期限及在香港轉換雇主的申請流程。就過渡安排,于6月18日或之前送抵入境處的申請,不論申請人有否申報是否有刑事定罪記錄,入境處仍會處理該申請。
入境處稱,入境處一直嚴格審批每宗簽證/進入許可的申請,并會不時調整工作流程和檢視申請所需的資料。